食品非遗申报条件及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报条件
1:历史传承:食品必须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能够证明其来源和传承路径。这是非遗认定的重要基础,旨在保护那些经过时间沉淀、代代相传的传统食品文化。
2:文化特色:食品必须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能够体现一个地区或民族独特的饮食文化。这种特色可以体现在食品的选材、制作工艺、口味风格以及与之相关的民俗活动等方面。
3:制作技艺:食品的制作技艺必须独特且精湛,能够代表该地区的传统制作技艺。这包括独特的配方、加工方法以及制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等,这些技艺的传承和发展对于保护传统食品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4:地域性:食品必须具有地域性,能够证明其与特定地区或民族有密切关联。这意味着食品的文化内涵和特色应与特定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历史文化背景相适应。
5:传承人:必须有一位或多名代表性传承人,能够传承和发扬该食品的制作技艺和文化内涵。传承人是非遗传承的核心力量,他们承载着传统技艺的记忆和经验,对于确保非遗的活态传承至关重要。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向所在行政区域的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如果申报主体不是项目传承人(团体),则需要获得其授权。
2: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会逐级上报申请,首先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并经过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也可以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3:申报者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请报告、项目申报书、保护计划等。其中,申请报告需要简要说明申报项目的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项目申报书则需要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保护计划则应描述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
4: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推荐项目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最终,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项目会被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