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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橘红等药材进入药食同源目录

8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化橘红、地黄、麦冬、天冬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这标志着产自茂名化州市的道地中药材化橘红“…

8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化橘红、地黄、麦冬、天冬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这标志着产自茂名化州市的道地中药材化橘红“药食同源”得到认定,化橘红产品能够进入更多的销售领域,岭南八大道地药材之首的产业发展迸发新动力。

公告显示,本次公布的4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药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充分考虑其在我国的传统食用情况、地方需求以及国际管理经验,并经试点生产经营和风险监测,综合论证确定。

公告明确,化橘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芸香科植物化州柚或柚的未成熟或近成熟的干燥外层果皮。化橘红在广东、广西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泡茶、煲汤、炖肉、入菜、传统方式制作饮料、糖果、蜜饯果脯和糕点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化橘红正式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将有力促进“化橘红之乡”化州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此前,尽管化橘红具备“药食”两用历史,在药典中有收录,但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却没有收录。因此,化橘红法理上仅限于药用,尚不能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导致化橘产品类别不丰富,产业链有待延伸,产品推广和销售受限。

鉴于此,茂名和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推动化橘红增补进入食药物质目录申报工作,于2020年年底筹划,2021年年初启动,2022年起全面大力推动,开展各项化橘红安全性评价工作,直至此次化橘红“药食同源”得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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